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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8 数据编号: 630774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鞍钢集团氩中微量氮分析仪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氩中微量氮分析仪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氩中微量氮分析仪等项目AGGFGSHGZYD240808148941)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客商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氩中微量氮分析仪等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同类进口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发票日期须在2024年1月1日前)。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其他要求: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证明,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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