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汤原县26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域内22条河流的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汤原县26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域内22条河流的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汤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汤原县26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域内22条河流的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二次);
2.2项目地点:汤原县;
2.3项目规模:对汤原县26条河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一河一策”(2024-2026)方案编制工作;对境内22条河流开展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4招标范围:编制乌龙河、跃进河、前拉古河、朱拉比拉河、集科河、香兰河、甜水河、拉合力河、仙马河、黑金河、新开河、西小河、老浪河、丁家街河、亮子河、百子河、月牙河、后拉古河、小金河、梧桐河、嘟噜河、鹤立河、舒乐河、洼丹河、法斯河、半截河共计26条河流的“一河一策”(2024-2026)方案;编制松花江、乌龙河、跃进河、集科河、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新开河、西小河、老浪河、亮子河、月牙河、小金河、梧桐河、嘟噜河、鹤立河、舒乐河、洼丹河、法斯河、半截河、阿凌达河、格节河共计22条河流的幸福河湖实施方案;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一河一策”方案;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幸福河湖实施方案成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5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土地规划设计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5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