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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8 数据编号: 63080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双鸭山市工程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0471GC00180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农局【2024】1号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五标段)。
2.2建设地点:集贤县金星村、红联村、先锋村。
2.3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由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7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七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第十五标段32,488,516.2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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