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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8 数据编号: 630830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省冀东油田2024年26大类小型空压机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4年26大类小型空压机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冀东油田2024年26大类小型空压机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详见供货要求)。

2.2 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3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2.4 服务要求:2.4.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4.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5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入库验收单》(设备类物资额外需要提供《设备验收单》)挂账,原则上当月挂账次月开始付款,挂账余额不同,支付比例不同。挂账余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一次性全额货币资金支付;20万元以上最低支付比例为30%(20万保底),原则上60%货币资金,40%商业票据。

2.6 其他要求:非安设备物资不得超过投资限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复核。

3.1.3必须是制造商/代理商;

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授权书及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存在多个代理厂商的,在通过初步评审的情况下,仅最低投标价格厂商有效。

3.1.4投标人须出具满足技术规格书全部要求的承诺函。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所代理制造商的均可。

3.4 安全质量环保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复核)。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复核)。

3.5.3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投标文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复核)。

3.5.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容为准)或冀东油田公司(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冀东油田公告内容为准)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查询。

3.5.5 投标人(代理商项目要求:制造商及授权代理商)失信积分达到下述(1)~(4)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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