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bo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8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4CG188号
2.任务书编号:FS34160820240033号
3.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274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274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本次拟委托一家企业为该项目提供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服务。投标单位需自行配备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80m3/d以上,全量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处理率达到100%。投标单位需配备车辆,自行运输,对运输过程全流程监管。本项目委托处置服务期限为3年,渗滤液处置费用最高限价150元/吨(按实际进水量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