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采购方案项目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1.1对高效沉淀池放空,每口高效沉淀池停水施工,3口高效沉淀池轮流连续施工。
2.1.2对原高效沉淀池破损斜管及抗浮装置(钢丝)进行拆除。
2.1.3采购全新管状蜂窝斜管进行安装,约283平方米。
2.1.4安装304不锈钢抗浮装置(不锈钢压条和不锈钢钢丝),约283平方米。
2.1.5对维修完成后的高效沉淀池进水调试。
2.2比选范围: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项目。
2.3 期限要求: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天内完成高效沉淀池斜管供货及安装维修。
2.4服务要求2.4.1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质量需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2.4.2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质量需达到比选人相关要求。
2.4.3 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完成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质保24个月。
2.4.4 质保内容为:免费处理质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配件和材料等。
2.4.5质保期于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4.6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48小时之内对高效沉淀池斜管维修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若中标单位无故拖延,比选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2.5服务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比选型号的1块单根管状斜管块体组件(提供不小于以下尺寸的样品:L×B =300×270mm,斜长:300mm,夹角60°)和未粘成型的1个单根管状斜管(长度不小于300mm)的样品,若样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实际供货产品的质量标准须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不得低于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样品。(例图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3.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 月至2024年 7 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