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少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余增做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少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余增做工程以南通市水利局(通水利农〔2024〕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启东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市少直小流域。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约22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启东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少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余增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养护期为两年,养护等级为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业绩:投标人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河道整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9 月 3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情况如符合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则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
9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派项目负责人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提供对应的证书 |
10 | 诚信承诺书 | 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11 |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无行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 | 《无行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