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9 | 数据编号: 631609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液态二氧化碳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液态二氧化碳,数量8000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计划为准。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招标人采购订单下达后2日内到货。
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其他要求:二氧化碳专用车辆汽运。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制造商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态二氧化碳(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须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运输协议)。
(3)须提供其履约期限内液态二氧化碳的日最大供货数量,且日最大供货数量不低于200吨。
(4)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等完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的承诺。
4.非制造商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态二氧化碳(以评标当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
(2)须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运输协议)。
(3)须提供液态二氧化碳制造商授权文件,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如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被授权的贸易商投标无效。
(4)须提供液态二氧化碳制造商出具的履约期限内液态二氧化碳的日最大供货数量,且日最大供货数量不低于200吨,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5)须提供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试生产相关材料。
(6)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经营、销售及运输等完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的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资质及履约能力、投标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及运输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落实,如不满足项目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