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八个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八个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68320240600015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4-00506
3、项目名称:枣阳市八个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78.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1)第一标包:沙河水系3个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服务费预算金额:2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第二标包:滚河水系5个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服务费预算金额:4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针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包。如出现同 一个供应商在多个标包中中标,该供应商只能从中选择一个标包做为中标人,该供应商在其他标包的中标结果则做无效处理,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