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常宁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新增耕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新增耕地)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及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农发〔2023〕8号、衡农办发〔2023〕36号及常发改招[2024]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新增耕地)。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罗桥、柏坊、新河、蓬塘、三角塘、水口山、胜桥、官岭、烟洲等9个乡镇。
2.3 招标规模:在常宁市罗桥、柏坊、新河、蓬塘、三角塘、水口山、胜桥、官岭、烟洲等9个乡镇进行农田地力提升,本次项目建设规模为1088.87亩,其中新增耕地937.36亩,需采购有机肥2812.28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29671.89元。其中第一标段:¥1397046.45元;第二标段:¥2332625.44元。
2.4 供货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并撒施入田,完成项目台帐资料。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免费质保期为半年。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招标人不接受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所投产品有机肥必须有肥料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提供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