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ARD2024080501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7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的原瑞景锅炉房煤棚进行整修,包括对屋顶、地面、内墙、配电、照明、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建设仓储货架、应急抢修训练平台。
招标范围: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的原瑞景锅炉房煤棚进行整修,包括对屋顶、地面、内墙、配电、照明、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建设仓储货架、应急抢修训练平等台。工期:2024年10月底以前,完成项目建设、调试并试运行。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工期:6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JARD202408050115-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JARD202408050115-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
(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
(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