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厂区4号100KW提升泵大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厂区4号100KW提升泵大修项目(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厂区4号100KW提升泵大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对厂区4号格兰富100KW提升泵(设备型号为:S2.120.250.1000.4.70H.S.500.G.N.D)进行大修
2.2地点: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4质保期:设备修复及不低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可以是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代理商及维修厂家。(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3万元以上业绩一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3.3为保障服务质量投标单位需提供格兰富水泵制造商授权书等资料。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