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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2 数据编号: 632348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太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水厂、原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太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水厂、原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2024GC018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水厂、原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中心〔2022〕1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2.2.1取水工程:供给第一地表水厂两根DN1200原水管道约2×1.3千米;供给第二地表水厂两根DN1200原水管道约2×29.5千米。
2.2.2第二地表水厂工程:水厂规模15万立方米每天,主要包括厂区、各工艺单体等。
2.3 投资规模:施工合同估算价约5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限届满之日止。
2.8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1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2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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