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水水务机械有限公司应急抢险设备手持激光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渝水水务机械有限公司应急抢险设备手持激光一体机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渝水水务机械有限公司应急抢险设备手持激光一体机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水水务机械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2、比选范围:应急抢险设备手持激光一体机一台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报价人必须是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满足2021年以来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报价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3-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则不用提供。(详见“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报价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报价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