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污水处理厂3号艾珍鼓风机散热风机总成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永川污水处理厂3号艾珍鼓风机散热风机总成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永川污水处理厂3号艾珍鼓风机散热风机总成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36号。
2.2 工程概况:为永川排水公司采购安装调试1台艾珍鼓风机(型号AT400-0.8T)散热风机总成(7.5kw、原厂原装部件),调试后解决鼓风机运行过程中突报“211故障”停机问题。
2.3 工程工期:合同约定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投标人是设备原厂商(艾珍机械设备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或原厂商授权的售后服务中心或授权经销商(原厂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授权售后服务中心和授权经销商提供相关授权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投标人提供设备原厂商(艾珍机械设备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鼓风机设备的供货或安装等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散热风扇总成为设备原厂原装部件,安装调试后解决鼓风机运行过程中突报“211故障”停机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