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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3 数据编号: 63332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备案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备案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备案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等相关规定对丰都污水处理厂所辖4个污水处理厂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入河排污口论证,包括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相关报告,取得论证评审,完成备案等所有入河排污口论证备案所需的全过程服务。
2.2、服务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完成备案依据、支付依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截图信息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供。
3.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有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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