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
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
1.2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询比(服务)2024-079
1.5采购预算额度:323000.00元(叁拾贰万叁仟元整)
1.6采购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对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编制结论报告。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本项目不适用)
2.1采购范围∶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2.4质量要求∶
2.5安全目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本项目不适用)
2.1采购范围∶
2.2交货期∶
2.3免费质保期:
2.4交货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项目概况∶对大通河流域门源县青石嘴-浩门河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项目(洪评影响报告)编制结论报告。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且需通过专家评审会获得批复直至项目结束服务完成;
2.3服务地点∶黄河流域二级汇水支流门源县大通河青石嘴-浩门河段,重点包括青石嘴镇污水处理厂所在河段、海北州生物园区污水处理厂所在河段。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查。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3)税收社保: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免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企业零申报均认可)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