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2024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告
2024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407006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3许[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域。
2.1.2建设规模:建设宜兴城区及乡镇区域内260.23km供水管网,主要涉及供水管网新建改造、水厂及泵站建设、管网信息化建设、山区泵站联动、供水外立管改造及保温工程,本工程主管管径基本为DN100-DN1200。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40686.7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2551.48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663.33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束止;
(2)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同时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监理、项目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3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