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市南部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滦州市南部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滦州市南部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滦州市南部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滦审批字(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滦州市南部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城街道、古马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热源站一座,包括锅炉房、热泵站及厂区内配套管网;新敷设供热管网。热源站供热能力103.2MW,新敷设供热管网15.4Km,管径DN800-DN350,可实现新增供热面积240万㎡。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5)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物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出具勘察成果以及场地现状的地形测量等内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热力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GB2)。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无不良行为信息;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2)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