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开阳县现代化工产业园精细磷化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铜鼓坝污水处理厂(二期)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8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阳县现代化工产业园精细磷化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铜鼓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阳县现代化工产业园精细磷化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铜鼓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开发改审批【2023】7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开阳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开阳县。 2.2 建设规模: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扩建规模为2000m3/d,使其污水处理规模在2025年达4000m3/d。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改造脱水机房,调节池更换大泵,中间水池更换水泵,风机房更换风机,加药间增加加药设备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新增事故池、初沉设备、生物池、高效沉淀池、除臭设备及自动化加药系统。 2.3 项目总投资2067.83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满足投标要求的本工程范围内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类项目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