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农田地力提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农田地力提升已由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及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衡农发〔2024〕11号及常发改招[2024]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农田地力提升。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兰江、洋泉、胜桥、板桥、蓬塘等5个乡镇。
2.3 招标规模:2024年在兰江、洋泉、胜桥、板桥、蓬塘等5个乡镇选择 16 个村进行农田地力提升,实施农田地力提升面积12800亩,其中秸秆还田9900亩(由农户自筹完成),施用有机肥2900亩,资金预算69.6万元。
2.4 供货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并撒施入田,完成项目台帐资料。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免费质保期为半年。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所投产品有机肥必须有肥料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提供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