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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5 数据编号: 63484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公告

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 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大修项目比选工作,加强对生产类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生产服务项目施工质量及合理价格,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询比价。
2.2 比选范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详见大修清单)。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大修。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技术要求:
(1)整体施工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维修工作,施工需在保证生产安全、维修工作正常开展情况下,协调后进行;
(2)对本项目针对的是井口水厂送水泵房起重机全套系统大修,应包含现场该起重机设备设施存在的所有问题,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内容中的内容。若检查出来的设备设施存在问题,没有注明必须更换的,则需进行维修;若维修不能解决的,则需进行换新;
(3)各投标单位法人或经办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实施内容、实施工期、实施质量、甲方安全要求等信息,同时与业主进行相关方面的沟通,编制符合实际项目需求的大修方案。
(4)质保期2年;
(5)验收:调试完成后,重载运行使用验收,并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合格报告。
3.3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或以上,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安装修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4 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装维修资格证。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高空人员商业保险单据(提供原件,互联网查询必须真实有效)
3.5 配件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主要外购零部件生产厂家,提供外购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以供招标方择优选取,如是进口零配件的还必须提供报关单。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今同类型的起重机大修业绩至少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9万元以内。(提供1、设备大修合同;2、类似项目的发票。
3、由业主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质量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提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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