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袁州区板冲等20座小型水库输水建筑物应急加固处理工程(第二次)公告
袁州区板冲等20座小型水库输水建筑物应急加固处理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州区板冲等20座小型水库输水建筑物应急加固处理工程(第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袁州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袁州区板冲等20座小型水库分别位于袁州区慈化镇、洪塘镇、竹亭镇、柏木乡、西村镇、彬江镇、天台镇、芦村镇和寨下镇九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2641541.72元。
2.3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6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扫描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1.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个类似相关化学剂补强(化学灌浆补强)项目(提供证明类似业绩的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及该工程含有相关化学剂补强(化学灌浆补强)工程清单,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