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监理(第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剑发改发【2022】2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2】2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
2.2 建设地点: 剑阁县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等29个乡镇。
2.4 建设规模: 该项目对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元山镇等乡镇3807公里的农村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剑阁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 元山供水站、凉山水厂、唐家坪供水站等5处水质检测中心,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等镇的物联网水表8.2万只,14处村级供水工程等项进行改造升级。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内容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2.7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