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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6 数据编号: 635916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浙江湖州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绿化微改精提工程设计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发包项目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绿化微改精提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408220。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地点:本项目市民广场南侧绿地位于区政府版块核心区,南浔实验幼儿园东侧,道德广场南侧。泰安路绿化设计范围是南林路至嘉业路区间的道路绿化。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景观改造项目,包括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道路绿化局部节点。本项目建安费暂估563万元。
2.3 发包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植物配置设计、铺地设计(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报批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全部相关设计工作、设计调整、变更以及报批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5设计周期: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
2、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
3、其余: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 质量要求:所有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满足设计深度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竞包人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景观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园林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景观规划设计等,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浙江省外项目负责人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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