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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6 数据编号: 635955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服务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6
招标编号:ZZ066024V71379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技术服务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新洋港东南方向、大丰港东北方向海域,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33km,距离大丰港码头约26km。海底高程(85高程)在-1m~-42m之间。共包含4个海上风电场:大丰H1#(20万kW)、大丰H2#(30万kW)、大丰H10#(15万kW)、大丰H16#(20万kW),总装机容量为85万kW。
范围: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风机基础、上部塔架结构及海上升压站基础不均匀沉降监测、倾斜监测、振动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等安全监测,安全监测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应用;定期提交监测报告;风机、海上升压站周边地形及海缆路由冲刷监测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首批并网,2025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服务工期为海上工程施工期及工程完工验收后两年(投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开展工作,并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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