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平山县卸甲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卸甲河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决13010004724022290000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治理段涉及合河口乡、蛟潭庄镇及小觉镇三个乡镇。 建设内容:防洪工程等别确定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河道清整11.82km;新建护岸工程总长11.92km,其中村庄防护长度1.58km、农田护岸防护长度10.34km,拆除重建桥梁1座,更换太堡岭水电站闸门一扇(6×6m)。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3.1.3业绩要求:/3.1.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并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个人参与项目”中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