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自然保护地与湿地规划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XT-2024-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自然保护地与湿地规划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格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六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