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豫东煤炭储配中心煤泥螺旋给料机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豫东煤炭储配中心煤泥螺旋给料机设备项目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本(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豫东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豫东煤炭储配中心煤泥螺旋给料机设备项目
1.2 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永煤控股豫东煤炭储配中心煤泥螺旋给料机技术规范书》
1.3 本次采购拟签订一次性协议。供应商货到验收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买受人挂账,挂账后分期付款,无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在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支付方式包括承兑汇票。
交货期:自收到买受人发货函后一个月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http://bid.zyepp.com)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2.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资。
2.4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并能接受采购方提供的全部承兑。
2.5 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2.6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询价。
2.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7.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若发现此类情况投标人需承担全部责任,我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7.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2.7.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7.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或永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