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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0 数据编号: 63690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寻乌县贡江流域罗珊乡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寻乌县贡江流域罗珊乡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贡江流域罗珊乡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寻乌县人民政府以寻府办抄字〔2024〕68号和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寻发改字〔2023〕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罗珊乡。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在罗珊乡范围内建设 15 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处理规模202t/d,并对罗珊乡圩镇未完善的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共建设 DN300 污水主管 6289m,DN200污水支管 7143m,DN150 接户管 9045m,圆形检查井 641 个,600x400 接户井 288 个;
1.22)在湘水及其支流对生态缓冲带进行修复,修复总长度 9955m;
1.23)在铜锣丘附近新建表面流人工湿地 8456.54m2,河心岛面积 5064.24m2;
1.24)在兴寻电站建设 1 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控福建来水质,在上津村断面上游约 500m 处建设 1 套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建设 14 套视频监控,避免养殖场偷排。
1.3 项目总投资: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09.3237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37.5万(具体以县财政审核为准),施工工程费暂定为3071.8237万元(施工合同价由寻乌县财政局审核后工程预算下浮10%为准,最终结算价以县财政审核为准)。
1.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技术服务。
(2)采购部分: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
(3)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1.5 计划工期:总计47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主要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1.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2.3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或给排水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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