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亮子河流域光明桥至康乐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3224643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穆发改复[202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自行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亮子河流域光明桥至康乐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招标控制价:39418144.00元。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综合生态护岸32.30 公里,生态隔离带0.15平方公里,河道垃圾清理2.60万吨。配建污水管网 3.44 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102日历天(
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建设地点: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 1 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 1 人(具有岗位证)、质量员 1 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