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20 | 数据编号: 637164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新疆地区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435-FW1011-01
本招标项目新疆地区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地区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因招标人承揽了新疆地区部分井的试油完井总包业务,为满足上述井的试油完井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140MPa且最大下深不低于1500m的深井安全阀,并配置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提供服务。本项目预估金额830万元(含9%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140MPa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即投标人提供合格的深井安全阀及配套的流动短节、控制管线、控制管线保护器等工具和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的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编制,工具在基地的组装调试,动复员,工具在现场的下入或起出、具体操作等服务,以保证作业过程中所提供工具的运行正常。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内容:
(1)投标人根据工程设计和安全生产要求,提供本招标内容中深井安全阀及配套设备和技术服务人员到招标人指定的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2)投标人负责深井安全阀技术服务的施工方案编制、工具调试和现场操作。
(3)服务人员作业期间须持有经建设方和招标人均认可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等必要证件。
(4)预计全年作业5井次。
2.5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6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新疆地区作业井场,可能会存在多个井场同时作业。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2.8 服务响应:投标人须提前备货并做好技术服务准备,在接到技术服务通知后至少提前5天对工具进行组装测试,合格后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将工具运送至招标人新疆库尔勒基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送到指定作业现场,期间的所有运输费由投标人负责,服务人员动复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 定标原则:
2.9.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价格、商务、技术评标条款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价格得分从高到低排名;若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价格得分均一致,按技术得分高低依序类推排名。
2.9.2 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当N≥4,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N=3时,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N<3时,如果投标具有竞争性,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1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9.3 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中标候选人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根据排名先后按6:4的原则进行分配,即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3井次工作量,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2井次工作量,合同框架金额为投标人单井报价×分配井次数量。若仅有1名中标候选人,则分配3井次工作量,剩余工作量视情况再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2.9.4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2)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执行中,中标人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4)合同执行中,中标人发生被地方政府或油田业主定性为HSE事故或严重管理违章行为,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一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只能允许一个参与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