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21 | 数据编号: 6375661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藤厂脱水车间新增加脱水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343]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内容: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第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1:
对于综合实力的评标办法,关于“第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第2.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均写明“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均可得分;“第3.安全生产许可证”则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得分。本项目属于设备系统采购招标,且拟投货物的代理商有资格参与投标,如此,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要求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将第3点修改为“3.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地1分,其余不得分。”
答:同意上述建议,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请投标人按最新的评审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
疑问2:
制造商在生产离心脱水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XX类生产产品及产能),方可生产制造产品设备。但本项目除了提供离心脱水机产品外,还须对原设备进行拆除和对新设备进行安装,安装难度及要求较高,我方认为本项规定应明确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是否应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并同时具有机电安装类资质”。
答: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其余不作调整。请投标人按最新的评审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
二、根据招标文件正文-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或制造商业绩:对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成功完成过的污水处理项目(应用在污水处理厂)拟投脱水机品牌的供货业绩进行打分, 采用分级得分制,其中单份合同总额≥人民币150万的业绩每一个得2分,150万元>单份合同金额≥120万元的业绩每一个得1分,每份业绩单独计分,不可重复计分,业绩份数不限,小于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