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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2 数据编号: 637957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甘肃省长庆油田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庆咸首站清罐油泥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庆咸首站清罐油泥清运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2024年生产计划,拟对庆咸首站5号、6号罐5万方罐进行清罐维修,需对产生的油泥进行人工清运和委外转移处置,预计处置油泥7000吨(危废代码:071-001-08),以实际工作量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对第二输油处2024年庆咸首站清罐等产生的油泥进行处置。甘肃境内庆咸首站油泥7000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项HW08类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需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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