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麻阳县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阳县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批) (项目名称)已由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麻阳县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事项的核准、麻发改核〔20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怀化德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麻阳县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批)。
2.2 建设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工程位于锦和镇、兰里镇等各个乡镇,包含8座小一型水库,32座小二型水库,主要工程内容为:40座水库坝面草皮种植及草籽撤播,坝顶硬化,新建管理用房,新建储料池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本次招标金额为4355393.68 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麻阳县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120天 。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