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山区凤翔片区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琼山区凤翔片区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山区凤翔片区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已由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琼山审服复〔2024〕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琼山区凤翔片区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振发横路、中山南路、振发一路、中山南一路、振发三里路、振教巷、振翔巷、振群路、振群巷、振群一街、振发路、海口联络线高速路以及区域内居民自建房区的排水系统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对于缺失雨污水管网路段新增雨污管网,构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整体提升白驹学校周边内涝治理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污水管道约2715m,新建雨水管道约2958m,新建雨水箱涵约171m,拆除现状混凝土管约615m,管网配套设施、路面破除及修复、排水管线修复、管线迁移与保护以及管道清淤。
2.3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白驹学校周边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为855050.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