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一、项目概括
(一)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关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编号:衡发改审【2023】75号
项目业主: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9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7.89万元,预备费用1180.61万元。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二)选取项目合同情况
项目合同名称: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中心老城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建设解放大道与西合路交叉口、幸福路与衡祁路交叉口、107国道与望城路交叉口共3个排水防涝点;解放大道片区(包括西合路、幸福路、衡祁路等)、望城路片区(包括望城路、107国道等)2个排水防涝片区。主要工程量为:铺设排水管网总长度13361米,其中dn500管网2200米、dn600管网945米、dn800管网4996米、dn1000管网1822米、dn1500管网1210米、dn1800管网640米、dn2000管网1548米。砌筑双平篦雨水口1509个,雨水检查井320个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三)选取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窗申报,项目挂网,项目招标澄清、答疑,组织项目开评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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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