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尖字沽乡东河沽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字沽乡东河沽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审字[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东河沽村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硬化2532.25平方米,道路铺油2641.58平方米,便道硬化6486.44平方米,坑塘治理2112.05平方米,绿化种植1646.07平方米,苗木177株,新作排水管道203.2米,太阳能路灯130套。
2.1.3 质量标准:合格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合同中另行约定)2.1.5特别说明: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2 09:00:00至 2024-08-2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