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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5 数据编号: 639453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4XJD-273
项目名称: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设备交付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历天。 安装调试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安装和清水试车,通过初步验收。 水质检测合格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工艺调试,通过水质验收。 运营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 2023年6月(含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 2023年6月(含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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