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宾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大顶山1号等5家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公告
宾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大顶山1号等5家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qt0107g24082300100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宾县历史遗留矿山(宾西村等27家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2]12号)、《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宾县历史遗留矿山(大顶山1号、3号、6号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劵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宾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大顶山1号等5家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宾县
2.3建设规模: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危岩清理工程、植物种植工程和边坡坡顶防护栏防护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9月22日开工,2024年11月15日竣工(工期5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078092.8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为: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06月-2024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