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义电厂锅炉油改气“LNG场站及供气管道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600MW超临界机组锅炉油改气项目(二次)已由 兴义市工科局以2405-522301-07-02-340329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贵州兴义电厂锅炉油改气“LNG场站及供气管道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二次);(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3)项目工期:a.设计工期:甲方提交资料后10日内。b.建设投运总工期:2024年12月前完工,包括开工、施工、安装、报监检、调试、试验、消缺、正常投运。(4)项目总投资及本招标项目预算a.项目总投资:1997万元;b.本招标项目预算:1390万元。(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报监检范围为“LNG场站至锅炉燃烧气平台分支气枪手动门”,包括“附属附件、附属系统”、“热工测量装置、就地热工柜、就地电控柜、就地端子箱、LNG站的艾默生DCS控制组态”等硬件。其中DCS计算机控制系统利旧投标方原氨区的艾默生控制系统,投标方负责增补卡件和控制组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GC1及以上许可资质。
(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专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贰 (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