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武安市“23.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二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23.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投批复[2024]56号批准,招标人为武安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业主为武安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姚家峧村蓄水池加固1座;前李甲村、后李甲村各新建15m2管理房一个;柏草坪村、坟峧村维修200m3蓄水池各1座;苍洞沟村改建20m3水池1座;云台村改建100m3蓄水池1座;南正峪村改建500m3蓄水池1座;南果村、西淑村改建200m3蓄水池1座;以及所有水池恢复安装配套管网、深井泵、无塔供水压力罐等。
2.2 招标范围:
(1)武安市“23.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二批)工程总承包(EPC),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勘察合格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4)建设地点:武安市。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