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房屋及附属设施整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24-JHDZEZ-G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屋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发包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编号2024-jhdzez-g1004,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房屋及室外道路、绿化、围墙改造;新增非机动车棚、屋顶晒衣房。②单位内分区新建污水池和窨井,铺设排污管线约1670米并接入市政管网,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及相关水位报警设施。
2.2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含税)。
2.4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6进度控制目标:约6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
2.7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在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施工监理服务期:本合同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质保期满之日止。
2.9因上级部门要求,如需调整设计内容,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