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化建-化勘设计院-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桩基工程-53961m管桩采购项目公告
化学工业第一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桩基工程
53961m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化学工业第一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桩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53961m管桩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4(19)-J1-4-C01)。招标人为化学工业第一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4(19)-J1-4-C01/01
标段(包)名称:化勘设计院-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桩基工程-53961m管桩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53961m管桩采购
2.2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澄江西路333号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供应商。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等方面能满足甲方的质量、进度要求。
(4)在采购招标中扰乱市场、围标、串标、不遵守招标规则或中标后弃标的,将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取消其今后的投标资格。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