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县县城排水设施及防内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县城排水设施及防内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投资〔2024〕5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中市略阳县县城及周边;
2.2 工程规模:对县城的9处内涝点进行整治,17处行洪通道进行整治,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包含钢厂路等13处雨水管道修复和接点改造。智慧排水平台建设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422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6770000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阳县县城排水设施及防内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段编号: E6107273541osgw22lwr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略阳县县城排水设施及防内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管理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