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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8 数据编号: 642302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200g240816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齐发改审发【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招标
2.2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高新区卜奎大街西侧、长江路北侧
2.3招标范围:因安装场地限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空气源热泵机组系统不得超过41套,投标单位按需提供。
为齐齐哈尔市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项目1#、2#加速器总供暖面积18,773.48平方米进行供暖的空气源热泵机组系统,供暖区域分为五个分区:
分区一:1#加速器厂房部分3525.15平方米;
分区二:1#加速器偏跨厂房部分1165.40平方米;
分区三:2#加速器厂房部分3525.15平方米;
分区四:1#加速器剩余部6018.26平方米。
分区五:2#加速器剩余部分4539.52平方米。
各分区可实现独立运行、独立控温。室外机组周围要设置隔音屏障,降低机组噪声污染。
2.4交货期:11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原有供热线路改造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内容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投标限价:841.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资金、供货、安装等能力。要求所投设备为变频设备;要求保证所投设备在-37度环境温度正常运行;
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函。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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