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高温离心玻璃棉制品-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
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高温离心玻璃棉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高温离心玻璃棉制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00991HXCGFA240828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00991HXCGFA240828001/01
标段(包)名称: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高温离心玻璃棉制品-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高温离心玻璃棉制品
2.2 交货期:
2.2.1.按照项目部实际需求计划单分批送货 ;
2.2.2. 正式确认订单后5日内送货(送货资料等)
2.3 交货地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30团双丰工业园;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规定的B级和C级材料的氧指数不应小于30%;符合GB50126-2008中的有关规定;GB/T17393-2008的规定;GB/T11835的有关规定试验并判定,详见招标附件;
2.5 其他:
2.5.1 报价为到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部现场的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
2.5.2 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3 交货时间:报价单上写明交货时间(分批送货,正式确认需求单后5日内送货); 2.5.4交货方式:发货前与项目部确认卸货方式,汽运;
2.5.5 付款方式:
1、根据需求单分批送货,全部到货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分批送货货物的验收合格货物后支付到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付款均含50% 6个月期承兑汇票,50%资金转账。
另:
1、品牌需要报业主及设计单位审核通过 ;
2、报价含运杂费 包装费 、措施费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