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资江流域资阳区段入河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资江流域资阳区段入河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30900260900151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资江流域资阳区段入河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标段名称)已由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益资发改审[2022]85号和益资发改审[2023]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资江流域资阳区段入河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2.2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2.3建设规模:包含河滩湿地恢复工程和滨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土石方挖填运、微地形改造、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湿生植物、陆生植物、底栖生物投放、岸坡整理、格槟石笼护脚、生态联锁砖护岸、自然型护岸、生态框预制砌块护岸和河床生境基础营造等。招标金额2770.58万元(其中设计费28万元,工程建安费2662.7万元,预备费79.88万元(不可竞争费))。
2.4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和采购、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施工范围最终以经评审通过后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其他: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