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4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486001001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办事处的2024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已经宿农复(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
2.2工程规模:本项目约 0.6万亩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9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且通过市级验收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其中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的20%转入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注: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发包人按照合同付款节点,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待发包人核准后,按照发包人核准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同时承包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因承包人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票据提供相关要求,而导致合同款不能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4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控制价13499998.92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