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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9 数据编号: 643805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2.2建设规模: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包含崔尔庄镇、兴济镇,共计2个镇。其中,崔尔庄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约36km;兴济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25km,其中包含穿越铁路一处;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服务范围各个乡镇镇区范围,分别接入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2.3建设地点:位于崔尔庄镇、兴济镇。
2.4标段划分:无。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行政监督部门: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317-3566689。
(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为3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为8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为900元;五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均不得少于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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